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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品名 | 硫唑嘌呤片(奧托康) |
主要原料 | 硫唑嘌呤,化學名稱為:6-[(1-甲基-4-硝基-1H-咪唑基-5-)硫代]-1H-嘌呤。 |
主要作用 | 本品與皮質類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劑及治療措施聯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腎移植、心臟移植及肝移植)病人發生的排斥反應。并可減少腎 移植患者對皮質類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與皮質類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劑及治療措施聯用或單獨使用,對下列患者的治療可取得臨床療效(包括皮質類固醇減量)。嚴重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動性肝炎;自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
產品規格 | 50mg*100s |
用法用量 | 本品須在飯后以足量水吞服。 器官移植后,應長期維持治療,否則將會出現預期的排斥反應。 患者在急性或長期治療期間均應可靠地、系統地遵循治療方案,這樣才可能獲得成功的治療效果。 當在特殊情況下使用本品時,請事先參考專家的意見。 器官移植的劑量 - 成人與兒童 : 首日劑量 :本品的用藥劑量取決于所采用的免疫治療方案,通常第1天的劑量為每日每公斤體重最大達到5 mg。 維持劑量 :維持劑量則要根據臨床需要和血液系統的耐受情況而調整,一般為每日每公斤體重1-4 mg。 其它疾病的治療劑量 - 成人與兒童 : 一般情況下,本品起始劑量為1-3 mg/kg/日,在持續治療期間,根據臨床反應(可能數月或數周內并無反應)和血液系統的耐受情況,在此范圍內作相應調整。 當治療效果明顯時,應考慮將用藥量減至能保持療效的最低劑量,作為維持劑量。如果3個月內病情無改善,則應考慮停用本品。 本品的維持劑量從低于每日每公斤體重1 mg到每日每公斤體重3 mg不等,取決于臨床治療的需要和病人的個體反應,包括血液系統的耐受性。 伴有肝和/或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應采用推薦劑量范圍的下限值(參見[注意事項])。 本品絕不可掰開或弄碎,外包裝破裂后不得接受,手持膜衣完整的本品無害,也無須另外采取其它保護措施。 配制注射劑應在無菌室或專設的房間中進行,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用具(手套,面罩,護目鏡,一次性工作服),如皮膚接觸到藥液,應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清洗,如果濺到眼中,應用氯化鈉溶液或大量清水清洗。 |
生產企業 | 浙江奧托康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