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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雷米普利片
商品名稱:雷米普利片(瑞素坦)
英文名稱:ramipril tablets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雷米普利。
化學名:n-[1(s)-羰乙氧基-3-苯基-丙基]-(s)-丙氨酰基-順橋-2-氮雜二環[3,3,0]辛烷-3(s)-羧酸
分子式:c23h32n2o5
分子量:416.5
【性 狀】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適應癥/功能主治】原發性高血壓;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現的輕到中度心力衰竭。
【規格型號】2.5mg*14片
【用法用量】雷米普利治療初期,尤其是伴有鹽和/或體液流失患者(如嘔吐/腹瀉,利尿治療),心衰患者(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嚴重高血壓患者,可能會產生血壓過度降低現象。 如果可能,開始用雷米普利治療前,應糾正鹽和/或體液流失,減少或停止現正使用的利尿劑至少2-3天(在心衰患者,必須權衡容量負荷過重的風險)。 這些患者的治療應當以最低單劑量開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如半片雷米普利片2.5mg)。 初次給藥后,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劑劑量增加時,患者均應給予醫療監護至少8小時,以免發生難以控制的低血壓反應。 年長患者(大于65歲)對ace抑制劑的反應較年輕人明顯,因此老年患者和具有血壓大幅度降低可能存在危險的患者(如冠狀血管或者腦供血血管狹窄患者),應考慮采用低起始劑量(每日1.25mg雷米普利)。 患有惡性高血壓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采用本品治療時應住院。 除非另有醫囑,以下劑量推薦適用于腎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發性高血壓患者 起始劑量一般為2.5mg雷米普利晨服,如果該劑量血壓不能恢復正常,可增加至每日5mg。增加劑量時應至少有3周的間隔時間。維持劑量一般為每日2.5-5mg,最大劑量每日10mg。如果每日5mg雷米普利的降壓效果不理想,應考慮合用利尿劑等。這樣可以增強雷米普利的降壓效果。 急性心肌梗死后(2-9天)輕到中度心衰(nyha ii和iii)患者 雷米普利的劑量調整只能在住院的情況下對血液動力學穩定的患者進行。必須非常嚴密監測合并應用抗高血壓藥物的患者,以免血壓過度降低。起始劑量常為雷米普利2.5mg早晚分服。如果該起始劑量患者不能耐受(如血壓過低),應采用1.25mg,早晚分服。隨后根據患者的情況劑量可增加。間隔1-2天劑量可加倍,至最大每日劑量雷米普利5mg,早晚分服。 非糖尿病腎病 推薦的雷米普利起始劑量為1.25mg,每日一次。按照患者能否耐受逐漸增加劑量。推薦2-3周后劑量加倍。 維持量通常為每日5mg。高劑量尚無足夠的治療經驗,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每日最大劑量不能超過5mg。 在心血管危險增加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腦卒中和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推薦的雷米普利起始劑量是2.5mg,每日一次。根據患者的耐受性逐漸增加劑量。推薦1周后劑量加倍,再過3周增加至每日10mg。 雷米普利維持量一般為每日10mg。 腎功能損害患者(肌酐清除率<60ml>1.2mg/dl) 起始劑量為1.25mg晨服(見給藥劑量注意事項),維持量通常為每日2.5mg。每日最大劑量不能超過5mg。 給藥方法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響,可在飯前、飯中或者飯后用足量液體送服。 急性心肌梗死后,心衰患者開始時應當特定地服每日劑量,早晚2次分服,其他情況每日劑量可以早上一次服用。 對急性心肌梗死后出現心衰的患者,不得早于梗死后2日內開始服用雷米普利,但也不應遲于梗死后10天才開始服用。建議服用本品至少15個月。
【不良反應】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劑治療期間,能夠發生下列不良反應: 心血管 偶爾地,尤其是在使用雷米普利治療的初始階段和伴有鹽和/或體液流失的患者(如已采用利尿劑治療)、心衰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和嚴重高血壓患者,當本品和/或利尿劑的用量增加時,可能會出現血壓過度降低(低血壓,直立性低血壓),伴有頭暈、頭重腳輕(一些患者注意力喪失)、出汗、虛弱、視覺障礙等癥狀,罕見意識喪失(暈厥)等癥狀。 下列不良反應可能與血壓明顯下降相關:心動過速、心悸、心絞痛、個別心肌梗死、tia、缺血性腦卒中。可能出現心律失;蛘咝穆墒С<又;在用雷米普利治療期間,由于血管狹窄引起的循環紊亂可能加重。
【禁 忌】對雷米普利及其賦形劑過敏的患者,有血管神經性水腫病史的患者,雙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且伴腎動脈狹窄患者,血流減低性左心室流入流出障礙患者,低血壓或循環狀況不穩定的患者,使用高流量膜透析的患者,使用硫酸葡聚糖進行分離性輸血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婦女。
【注意事項】嚴重、惡性高血壓、伴有嚴重的心力衰竭、已有或可能發展為液體或鹽缺乏、已使用利尿劑的患者慎用。
【兒童用藥】未對本品進行兒童用藥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兒童患者。
【老年患者用藥】在同時使用利尿劑,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腎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應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時應根據血壓控制的需要仔細調節用藥劑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懷孕的最后6個月,可能導致胎兒損傷甚至死亡,故妊娠婦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過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婦女禁用本品。
【藥物相互作用】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者藥師。
【藥物過量】除了常規排出雷米普利的措施以外(如洗胃、雷米普利片服后30分鐘內服用吸收劑和硫酸鈉),必須在強化護理下監測和糾正生命參數。雷米普利幾乎不能通過透析除去。在發生低血壓的情況下,首先給予氯化鈉和容量負荷,如果沒有反應,還應靜脈給予兒茶酚胺。可以考慮用血管緊張素ii治療。如果發生頑固的心動過緩,應進行起搏治療。
【藥理毒理】雷米普利是一個前體藥物,經胃腸道吸收后在肝臟水解生成雷米普利拉-具有活性的、強效和長效的血管緊張素轉化酶(ace)抑制劑。服用雷米普利會導致血漿腎素活性的升高,和血管緊張素Ⅱ及醛固酮血漿濃度的下降。因為血管緊張素Ⅱ的減少,ace抑制劑可導致外周血管擴張和血管阻力下降,從而產生有益的血流動力學效應。有證據顯示,組織ace,尤其是血管系統—而不是循環中的ace,是決定血流動力學效應的主要因素。 同激肽酶ii一樣,血管緊張素轉化酶也能降解緩激肽。有證據顯示,雷米普利拉引起的ace抑制,對激肽釋放酶-激肽-前列腺素系統能產生某些效應。有人推測這一機制參與了雷米普利的降壓和代謝作用。 高血壓患者服用雷米普利后臥位和立位血壓均下降。在服藥后的1-2小時內就產生明顯的降壓效應;峰值效應出現在服藥后的3-6小時;已顯示治療劑量的降壓效應至少可以維持24小時。 在一大樣本終點研究(hope)中,和安慰劑比較,雷米普利顯著地減少腦卒中、心肌梗死和/或心血管病死亡的發生率。研究證實,這些有益的效應大部分出現在血壓正常的患者,通過使用標準回歸分析技術顯示,只有部分的有益效應是由于相對輕微的血壓下降所致。10mg劑量是目前已批準的最大安全劑量,并且這一劑量被認為是完全阻斷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效應最可能的劑量,這一點已在先前進行的劑量-范圍研究(secure,heart)中得到證實,hope試驗的研究者也采用了這一劑量。此研究和其它一些研究共同提示,ace抑制劑如雷米普利對心血管系統可能具有其它的直接效應,這些效應可能包括拮抗血管緊張素Ⅱ介導的縮血管效應,抑制血管平滑肌增生和斑塊破裂,增強血管內皮功能,減輕左室肥厚和促進纖溶。對糖尿病患者可能有其它效應,如對胰島素清除和胰腺血流的影響。 在鼠、兔和猴身上進行的生殖毒理學研究沒有發現任何致畸作用。無論雄性還是雌性鼠身上都沒有發現對生殖能力的損害。妊娠和哺乳期間的雌鼠,每日給予50mg/kg或更大劑量的雷米普利,會使后代產生不可逆的腎臟損害(腎盂的擴張)。
【藥代動力學】雷米普利口服給藥后能被迅速地從胃腸道吸收,在1小時之內即可達到血漿峰濃度。其活性代謝產物—雷米普利拉的峰值血漿濃度出現在用藥后的2-4小時以內。 雷米普利拉的血漿峰濃度以多相方式下降。如雷米普利5-10mg每日1次給藥,經數日后雷米普利拉的有效半衰期是13-17小時;以較低的劑量(雷米普利1.25-2.5mg)給藥時,有效半衰期明顯延長。這種差異與極低血漿濃度時觀察到的雷米普利拉的濃度時間曲線的長終末相有關。這一終末相不依賴于藥物劑量,提示同雷米普利拉結合的酶的作用是可飽和的。雷米普利常用劑量,每日1次給藥,大約在4天后可達到雷米普利拉的穩態血漿濃度。 雷米普利幾乎能被完全地代謝,其代謝產物主要從腎臟排泄(大約60%從尿中排泄,40%從糞便排泄)。除其活性代謝產物—雷米普利拉以外,其它沒有活性的代謝產物包括二酮哌嗪酯、二酮哌嗪酸及其耦合物。
【貯 藏】30℃以下保存。
【包 裝】2.5mg*14片/盒。
【有 效 期】24個月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0724
【生產企業】昆山龍燈瑞迪制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