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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品名 | 硫酸沙丁胺醇氣霧劑(福星)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化學名稱為:1-(4-羥基-3-羥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主要作用 | 緩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的支氣管痙攣,預防運動誘發性,其他過敏原誘發的支氣管痙攣。 |
產品規格 | 100ug*200撳 |
用法用量 | 本品只能經口腔吸入使用,對吸氣與吸藥同步進行有困難的患者可借助儲霧器。 1、成人: (1)緩解哮喘急性發作,包括支氣管痙攣:以1撳100μg作為最小起始劑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 (2)用于預防過敏原或運動引發的癥狀:運動前或接觸過敏原前10-15分鐘給藥。對于長期治療,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 2、老年人用藥:老年患者的起始用藥劑量應低于推薦的成年患者用量。如果沒有達到充分的支氣管擴張作用,應逐漸增加劑量。 3、兒童: (1)用于緩解哮喘急性發作,包括支氣管痙攣或在接觸過敏原之前及運動前給藥的推薦劑量為1撳,如有必要可增至2撳。 (2)長期治療一最大劑量為每日給藥4次,每次2撳。 (3)本品可借助儲霧器對5歲以下嬰、幼兒給藥。 4、肝功能損害患者:約60%的口服沙丁胺醇代謝成無活性形式(不僅包括片劑和糖漿,同時也包括約90%的吸入劑量),肝功能的損害可造成原形沙丁胺醇的蓄積。 5、腎功能損害患者:約60-70%吸入藥量或靜脈注射的沙丁胺醇經尿液以原型排出。腎功能損害的患者需減少劑量以防止過度或延長的藥物作用。隨需要而使用本品,任一24小時內的用藥量不得超過8撳。若需增加給藥頻率或突然增加用藥量才能緩解癥狀,表明患者病情惡化或對哮喘控制不當。過量的藥物會導致不良反應,因此,只有在醫生的指導下,才可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 |
生產企業 | 揚州市三藥制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