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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格列齊特緩釋片(達美康)
【通用名稱】 格列齊特緩釋片
【規格型號】 60mg*30片
【生產企業】 施維雅(天津)制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生產許可證號】 國藥準字J20150121(原國藥準字J20110047)
【有 效 期】 36 月
【功能主治】 用于單用飲食控制、運動治療和減輕體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主要原料 格列齊特 化學名稱:1-(3-氮雜雙環[3,3,0]辛基)-3-對甲苯磺酰脲。(其他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每日1次,劑量為半片至2片(即30至120mg)。建議于早餐時服用。建議吞服,不應粉碎或咀嚼。 如某日忘記服用藥物,第二日服藥劑量不得增加。與所有降血糖藥一樣,應根據患者的血糖水平來調整劑量。 *首次劑量 首次建議劑量為每日30mg(半片)。如血糖得到有效控制,可采用此劑量用作維持治療。 如血糖沒有得到充分控制,劑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mg、90mg或120mg。每次增量間隔至少1個月。對于以上述某個劑量治療2周血糖仍無下降的患者,建議此時即可增加劑量。(其他詳見說明書)
生產企業 施維雅(天津)制藥有限公司